阿爾及利亞發布進口許可證管理新辦法
日期:2022/06/06
根據阿爾及利亞2022 年 5 月 25 日第 37 號官方公報公佈的第 22-201 號行政令,公告適用於產品和貨物的進出口許可制的新辦法。茲簡述如後:
依據第1條,針對2015年12月6日第 15-306 號行政令的規定修正第 4 條之二、第 4 條之三和第 4 條之四補充如下:
“第 4 條之二:為每次進口所頒發自動進口許可證有效期為一年。
“第 4 條之三:與頒發許可證有關的部門須在頒發許可證之前徵求負責貿易部之意見。貿易部至多在十天內回覆意見。
“第四條之四:於商務部建置一數位平台,以專門用於進口許可證管理,並與有關部會及海關進行連線。
根據該文第 2 條: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許可證之持有人,於本官方公報上發布之日起必須在最遲六個月內遵守本法令的規定。